纳税评估自查报告(什么是税评价?)
什么是税评价?
纳税评估的对象是所有纳税人和主管税务机关应缴纳的所有税款。但在实际操作中,不会对所有纳税人进行评估,而是会选择部分纳税人进行评估。
正确选择纳税评估对象是优质高效开展纳税评估的第一步。通常要建立预警系统,确立重点评估对象,然后根据税收经济关系的宏观分析和行业税负特征的分析结果,进行具体的纳税评估。
税务评估价是什么意思?
税务评估价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市场情况对二手房进行综合评估,确定一个最低控制价格。交易价格为最低控制价的,按照最低控制价缴纳相关增值税税款。
税务局评估组是做什么的?
也就是根据你企业的税务疑点,分析核实,最后和企业达成协议,让企业交税。但是没有处罚。
与审计不同,评估是强制性的,不需要特别严格的程序和证据收集。主要是谈判。
因此,没有向企业发出结论文件。
如果企业不配合,可以转到稽查局。
以前年度资产损失未扣除如何处?
2016年纳税评估时,税务机关发现该企业存在2013年处理缺苗损失,税务机关认为处理缺苗损失未备案,应进行纳税调整。一、案例分析:
1.幼苗的短缺是一种资产损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七条,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不需要申报。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当将资产损失申报资料作为附件报送税务机关。
2.经核查,该企业在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未向税务机关报送资产损失申报材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六条规定,企业以前年度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应当向税务机关说明情况,进行专项申报扣除。
二、盘亏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
2.短缺的描述,列出损失的原因;
3.相关凭证和库存清单。三。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六条规定,企业以前年度的资产损失不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说明,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专项申报扣除。
其中,实际发生的资产损失允许追回,直至年度亏损扣除,追回确认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但由于特殊原因造成的资产损失,如计划经济体制转轨时期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发生争议而不能及时抵扣的资产损失、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造成的资产损失、政策性性质不清造成的资产损失等,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适当延长回收确认期。
法定资产损失应在报告年度扣除。
第七条规定,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可以将资产损失申报资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报送税务机关。
第三十四条规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存货损失为其账面净值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当根据下列证据材料确认:
(一)生产性生物资产盘点表;
(2)生产性生物资产短缺的说明;
(3)生产性生物资产损失金额较大的,企业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责任认定和赔偿说明等。编辑:陈来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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