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社保查询 厦门社会保障卡查询?
厦门12333社保查询网?
回答:厦门12333社保查询官网地址如下:
i厦门公众号怎么查社保余额?
1.在微信的发现栏搜索iXiamen,然后关注微信官方账号。
2.用个人手机号登录,通过短信验证和账号密码即可登录iXiamen。
3.进入微信官方账号内部,找到卡包栏,然后绑定个人社会医保卡,激活验证,就可以正常使用了。打开社会医保卡,可以看到社保余额。
厦门社会保障卡查询?
厦门社保卡个人账户查询有三种方式:
1.电话询问。
厦门市社保局社会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592-12333),内容包括: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比例查询、社保卡余额及明细查询等。
2.凭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到厦门社保局办事大厅窗口查询。
3.在线查询
(1)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左栏找到【网上服务】,点击进入网上服务大厅。
厦门医保卡怎么查询?
电话查询:直接拨打厦门市医保局电话查询电话号码,然后按照语音提示进行操作。
2.网上查询:登录厦门社保官网,输入个人社保信息和密码,然后进入个人查询页面,查询个人医保卡余额信息。
3.网点查询:携带个人医保卡或身份证直接到医保中心查询。
以上就是关于厦门医保卡余额查询的几种方法的介绍,希望能有所帮助。
厦门个人社保怎么查询?
查询厦门社保有几种方式:
1.关注厦门社保微信官方账号,注册后即可查询。
2.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注册个人业务。
3.登录厦门地税网站自然人涉税服务网进行查询。
扩展信息:
个人参加社保获得最基本的社保是非常必要的,那么个人参加社保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下面详细介绍问题的一部分。
1.只能参加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不能参加工伤、生育保险。
2.被保险人只有在初次缴费后六个月内发生重疾医疗费用,才能享受重疾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必须连续缴费,不得中断。逾期三个月不付款,视为中断。连续缴费前5年未报销大病医疗费用的,重新缴费前后时间连续计算;缴费不满5年,或者缴费满5年,但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重新支付,按本办法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而且,仅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超过1300元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
3.如果您在办理银行“医保借记卡”时没有使用18位身份证,请及时到银行更换,并到职业介绍机构或人才登记,否则社保中心将无法进行正常转移。
4.保证银行“医保借记卡”里的存款足够扣款,扣款后至少有10元余额。
5.请在办理完保险手续后2个月内领取《市医疗保险手册》。如果超过6个月没有收到医疗手册,需要重新申请(需要1-2周)。
6.每年4月份保险基数都会变,费用也会变。建议每年4月前银行“医保借记卡”内余额不低于400元,4月底可以去银行打印对账单,了解新一年的缴费标准。
7.个人档案员连续三个缴费月的第一个月和第二个月欠费。根据政策,第二个月和第三个月的基本医疗暂时停发。例如,在上个月的第10天之前
10.个人档案员办理的基本医疗保险,只负责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险有效期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同一自然年度内,从第一次住院起支付1300元,当年第二次住院(含第二次住院)后支付650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封顶线为一个自然年度7万元,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一个自然年度10万元。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上述部分最低报销比例为85%。一个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限额(7万元)的医疗费用,由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基金按70%支付,个人负担30%。门诊病人不在报销范围内。
1.退休后要享受医保待遇,退休前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累计年限男女分别要达到25年和20年。
厦门个人社保怎么查询?
到社保局查询,或者登录网上社保个人账户。
3-@qq.com
一、个人账户厦门社保查询方式:拨打厦门社保查询电话12333,获取个人账户余额信息。二、持本人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卡到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或社保经办机构)查询账户明细。本人持医保卡到厦门社保经办机构或定点医保单位查询账户信息。三。在互联网上查询网站。关注厦门社保微信官方账号。注册后即可查询,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注册个人业务,登录厦门地税网站自然人涉税服务网。查询方法如下:1。打开百度搜索,在搜索栏输入“厦门社保”。搜索后找到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点击进入。二。进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后,找到“社保缴费查询”项,点击进入。3.进入社保缴费查询后,输入相应信息即可登录。4.登录成功后,可以查询到个人社保的详细信息。信息:厦门个人社保缴纳查询方式如下: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13%,个人8%,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单位8%,个人2%,失业保险缴纳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以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由用人单位按照行业费率全额缴纳(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施工企业,按照《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厦府[2005]356号)和费率调整的规定缴纳。城市事业单位(财政补助、自负盈亏、集体所有制的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以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由单位按0.5%的缴费率缴纳。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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