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案例(人身保险近因原则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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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26 09:03:02
作者:采采
人身保险近因原则案例分析?
答:如果0岁小孩买了平安福保险,如本案,王先生为儿子小王投保了0岁平安福终身寿险,基础保额51万元,指定受益人王先生。此外,附加少儿平安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如果小王25岁身故,根据少儿平安福条款,给付51万元身故保险金。
太平洋保险公司人身保险怎样?
好保险。
案例:
太平洋保险公司《金泰人生终身寿险》终身寿险附加重大疾病保险《附加金泰人生重大疾病险》意外险《综合保障计划368》
25岁女性保额10万元,每年保费3628元。
主要保险责任
1.身故或全残基本保额为10万元,随着分红的累积增加,70岁时保额可达283234元;
2.在投保后180天内发生非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或全残,给付已缴保险费的125%作为保障基金;
3.180天后,合同约定的前35种重大疾病赔付10万元,重疾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4.保单产生的年度分红用于增加保额,享有最终分红、保单和转换年金权益;70岁,中等预期分红,养老金可一次性折算为189197元,发放最后一笔分红。
5.意外伤害、身故或残疾的保额为25万;烧伤保额8万;意外医疗费用赔偿的医疗保险额度为8000元;住院补助支付到每天100元,共补助62.5天。
摘要:该计划不仅包括重疾保险,还包括定期寿险、保额递增的终身寿险、年度分红和末期分红等。可作为老年人的补充保险,附加综合意外险,全面保障所有人身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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