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保险条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条件?)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纳条件?
企业养老保险
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参保和缴费申报手续。
1.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依法申报参加养老保险时,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要求其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一)营业执照、批准设立证书或者其他批准执业证书;
(二)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被保险人的公民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书》或其他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资料;
(4)建制转入的,还需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介绍信及单位和个人的参保信息。
2.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员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填写《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报名前已在其他统筹地区参保的,还应提供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
(4)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提供《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等相关证明;
参保单位或个人经审核合格后,应及时建立参保人基础信息,并发送至《社会保险登记证》和《企业养老保险手册》。
3.参保单位依法变更社会保险登记时,需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一)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申请书;
(2)工商变更登记表及有关部门或单位批准的变更证明;
(3)社会保险登记证;
(四)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社保变更审批通过后,按照信息系统的要求录入相关内容。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的内容涉及社会保险登记证需要变更的内容的,应当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补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4.参保单位依法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时,需填写《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并根据注销类型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企业破产注销通知书或法院裁定等法律文件;
(2)单位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注销、终止的有关文件;
(三)有关部门的批准证明和转入地社保机构的验收证明;
社会保险注销登记经审核合格后,收回并注销《社会保险登记证》,加盖“注销”,并封存单位所有信息。
以上业务为个别且当天完成,批量业务当月完成,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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