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10.4.1居民生活中的各类用气设备应使用低压燃气,用气设备前(炉前)的燃气压力应在0.75 ~ 1.5 Pn范围内(Pn为燃气具的额定压力)。
10.4.2禁止在居室内设置居民生活用气设备。[该条款已被废除,相关条款见《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10.4.3住宅厨房应设置排风装置和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
10.4.4家用燃气灶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气灶应安装在有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的厨房。利用卧室套房(厅)或与卧室相连的走廊作为厨房时,厨房应设门并与卧室隔开。
2安装燃气灶的房间净高不应低于2.2m
3燃气灶与墙壁的净距不得小于10厘米。当墙面为可燃或阻燃材料时,应加防火隔热板。
灶台边缘和烤箱侧壁离木制家具的净距不应小于20厘米。达不到标准时,要加防火隔热板。
4放置燃气灶的灶台要用不燃材料制成。当采用不燃材料时,应加防火隔热板。[该条款已被废除,相关规定见《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5厨房为地面暗厨房时(无通向室外的门窗),应选用带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并设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自动切断阀和机械通风设施。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应与自动切断阀和机械通风设施联锁。
10.4.5家用燃气热水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气热水器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非住宅房间、过道或阳台;
2有外墙的卫生间可以安装封闭式热水器,但不允许安装其他类型的热水器;
3装有半封闭式热水器的房间,应在房间的门或墙壁下部设置有效截面积不小于0.02的格栅,或在门与地面之间留有不小于30mm的间隙;
4房间的净高应大于2.4m;
在可燃或难燃的墙壁和地面上安装热水器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和隔热措施;
6.热水器的供水管和排气管应该用金属管连接。
10.4.6独栋住宅的采暖制冷系统使用燃气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有熄火保护装置和排烟设施;
2应设置在通风良好的走廊、阳台或其他非住宅房间;
3安装在可燃或难燃的地面和墙壁上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和隔热措施。
10.4.7住宅燃气器具的安装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CJJ 12。
10.4.8民用燃气器具的选择应符合《燃气燃烧器具安全技术条件》现行国家标准GB 16914的规定。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本站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违法内容,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