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住宅标准(国家民用房标准?)
陕西省普通住宅标准?
非普通住宅有三个标准:
1.居住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不含1.0);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
3.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同级别土地房屋平均成交价格1.2倍。以上三点只要满足一条,就是非普通住宅。否则就是普通的房子。
普通住宅认定标准?
1.居住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房屋平均成交价格l.2倍及以下。
因为各地对它的定义不同,所以划分标准可以因地制宜。
居住
普通住宅标准的其他方面:
1.税费:居住满五年且卖方家庭房源少的普通住宅免征。或者直接赠送,见老卡,免五年。
2.营业税方面:普通住宅免征五年,不满五年全额征收。
普通住宅认定标准?
标准住所如下:
国家有明确标准的普通标准住房,是指按照当地普通民用住房标准建设的居民住房。
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房。
标准房与其他房屋的具体界限,此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标准住宅应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容积率大于1.0,单套建筑面积小于120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房屋平均成交价格不足l.2倍。
普通住房销售可享受契税、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随着房价的普遍上涨,“普通房”越来越难找。
后来再次调整了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成交均价1.44倍,内环以内低于450万元/套,内环与外环之间低于310万元/套,外环以外低于230万元/套。
根据新标准,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体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比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的房屋平均成交价格低1.2倍。
同时,由于之前的价格标准与市场实际价格差距较大,五环内的“普通住房”非常有限。
比如三四环之间的土地大部分属于三四级,按照以前的标准分别是9289元/建筑平方米和7749元/建筑平方米。调整后定义为“三四环之间土地175万元/套”。
有了总价和各环路的界定,购房者可以更容易的确定自己购买的房屋是否为普通房屋。
国家民用房标准?
民用住房,即普通住房,是指按照当地一般民用住房标准建造的住宅房屋。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不属于普通标准房。标准房与其他房屋的具体界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2005年5月31日前规定。从2005年6月1日起,普通标准住房应满足:住宅小区容积率大于1.0,且建筑面积小于120平方米的单套住房实际成交价格小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成交价格的l.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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