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基金的计税依据(水利建设基金计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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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23 13:48:07
作者:采采
水利建设基金计费方式?
两种计算方法:
1.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收入。水利基金应按销售收入的0.1%计提。
各省市征收比例不同,如湖南省0.06%。浙江省为0.0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中财字[2016]43号)的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缴纳期限)起,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省、市税务局负责向本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水利建设基金。
2.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实际增值税和消费税的1%。
比如,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户,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连同相应的增值税、消费税一并向税务机关办理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申报。
自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减半征收,根据增值税、消费税实际缴纳情况,由1%调整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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