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缴纳时间(房产税什么时候缴纳?)
房产税什么时候缴纳?
重庆市主九区行政区域内的独栋商品住房、新购高档住房、非重庆市户籍、企业、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普通住房,均需要缴纳房产税。房产税每年10月1日至31日征收。
房产税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
房产税是对房产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以房屋的计税残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现行的房产税是在第二步利改税之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房产税暂行条例》,并于当年10月1日起实施。
一、房产税缴纳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当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建新房用于生产经营的,从竣工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应自建筑企业委托的房屋办理验收手续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买新建商品房,从房屋交付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应当自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并由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的,应当从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出租、出借本企业自建的商品房自用的,从房屋使用或交付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二。纳税期限房产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三。申报房产税的纳税人,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即使进行纳税申报,也应如实填报《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四、纳税地点和征收机关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财产不在同一地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财产所在地向财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房产税征收期限可结合房屋情况向当地房管部门或税务部门咨询。
注: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所以不同城市的收税时间是不一样的。
缴纳房产税的时间?
房产税是对房产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残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现行的房产税是在第二步利改税之后开征的。房产税缴纳时间:
1.纳税人使用原有房产进行生产经营的,从生产经营当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建新房用于生产经营,从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建筑企业建造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后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买商品房且自有房屋已经可以使用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买存量房,自行办理房屋权属变更和转移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从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的,从交付出租、出借房产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出租、出借自有商品房的,从房屋使用或交付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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