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动产交什么税 不动产销售简易征收计算公式?
不动产销售简易征收计算公式?
1.如果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总价和价外费用作为计算预缴税金的依据,计算公式为:
预缴税金=总价及价外费用(1 5%)5%
2.如果以扣除房地产原购买价格或取得房地产时的定价后的余额作为计算预缴税金的基础,计算公式为:
预缴税金=(总价及价外费用-房产原购买价或取得房产时的价格)(1 5%)5%
不动产销售简易征收计算公式?
一般税收计算
1.建筑服务:2%
2.房地产业务租赁和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3%
3.房地产销售额:5%
(2)简单计税
1.个人出租住房:1.5%(减去1.5%)计算
2.建筑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3%
3.房地产经营租赁(个人出租住房除外),房地产销售额:5%
小规则:
1.预征率有2%、3%
2.简易税预征率与征收率基本一致(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除外,预征按3%计算)(理解:保证原地方财政收入不受影响)
3.销售不动产和自行开发不动产的简易计税,与一般计税的预征率相同。
4.一般税的预征率,除了地税在不动产过户前难以区分一般税和简易税,所以采用5%外,其余均为3%和2%(理解:施工劳务设置在较低水平,是为了避免施工劳务场所因大量多缴而滞留纳税人资金)
5.计算公式:一般情况下,预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抵扣)(1税率/征收率)预征收率。
例外情况:
(1)销售不动产无论一般还是简易计税,均按5%的税率折算,即预付时为:(含税销售额-抵扣)(1 5%)5%。(理解:由于房产转让是地税征收,纳税人身份受国税控制,无法区分是否为一般纳税人)
(2)房地产销售预收税款=预收款项(1适用税率/征收率)3%(理解:延续营业税的操作方法,收到预收款项后,直接乘以3%计算预收税款,现在可以折算为不含税价格,减轻了房地产企业的现金流压力。)
(3)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减1.5%(含税销售额-抵扣额)(1 5%)1.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4)除其他个人外,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建筑劳务发生地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并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理解:其他个人提供建筑劳务,出售或者出租不动产,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应当向建筑劳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自然资源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提供道路交通服务的纳税人可以直接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不需要提前纳税。(理解:高速公路很长,可能跨越几个县(市、区),甚至几个省。)
6.可从含税销售额中提前扣除(公式中称为可扣除):
(1)房地产转让:房地产(不含不动产)转让,以扣除房地产原购买价或取得房地产时的定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金额。只要不是,一般计税和简单计税都可以提前扣除;
(2)个人住房转让: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出售和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可抵扣购房款,其他地区免征增值税。
(3)跨县市建筑:分包款可抵扣。一般计税和简单计税都可以提前扣除。
二。税率/征税率
(1):四项业务一般税率均为10 %;
(2)简单计税:除
2.对于简单的计税,除了不动产销售,预缴税金的计算和纳税申请的纳税计算是一样的。(理解:这是指简易计税方法实现的增值税实际上已经在预缴地入库,即施工劳务发生地和不动产所在地。)
3.申报时: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征收率)税率/征收率/1.5%。
4.申报时可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1)转让适用简易计税的不动产(不含):扣除不动产原购买价或取得不动产时的定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一般税和非不动产不抵扣(理解:一般税凭专用票抵扣)。
(2)施工服务:简单计税可以扣除分包款,一般计税不能。(理解:仍沿用原营业税差额纳税规定,一般用专用票抵扣税款)。
(3)房地产销售:当期允许抵扣的土地价款,一般计税可以抵扣,单纯计税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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