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杨立新(民法诚信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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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21 21:50:49
作者:采采
民法诚信释义?
第一,民事主体应当诚实守信,不欺诈,对对方负责,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这也是交易活动最基本的准则和规则。
第二,诚信原则具有更深更广的含义,即具有解释法、变通法、补充法、衡平法的功能,可以解释现有法律,补充法律规定的不足,平衡法律适用的后果。法官可以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这一基本规则,创造性地适用法律,做出符合公平正义原则的民事判决。
今天绝大多数人对诚信的认识仅仅停留在表面的认识层面,即第一层次的认识,这是交易活动的基本原则,即诚实守信,不欺诈。如果民事主体能做到这一点,诚实信用原则就是我国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随着法律的发展进步,国民素质和司法水平的提高,对诚实信用原则的理解和运用会逐步加深。届时,诚信原则将得到普遍尊重。
主要观点来自:杨立新教授的《民法六讲》 》,第2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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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行为
在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时,要真诚诚实,即讲究信誉和诚实。
说话算数,表达真实,依法办事,不逃避法律和曲解合同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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