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工资会计分录(应付职工薪酬在借方怎么填资产负债表?)
应付工资和实发工资分录?
1.如果应计工资大于实际工资,应作如下分录:借记:管理费用-工资红字贷款:应付职工工资红字贷款;2.如果应计工资少于实际工资,应作如下分录:借:管理费用-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发放数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重新就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限。因此,重新就业的退休人员属于劳动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不再需要参加社会保险。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工资薪金的扣除时间为实际纳税年度。因此,即使企业提高了员工工资,但未能支付,也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1.预先计算一些已经发生但尚未实际支付的费用。注意这要在权责发生制的前提下进行,不能只是预收账款。
2.根据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算提取相关准备(如某些商品需要保留或减值)。
3.估算一些应付账款的金额并记录在账户中。
4.其他符合会计制度的预计项目。
应付职工薪酬的明细科目有哪些?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有关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各类薪酬。
二。本科目应按照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金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支付职工薪酬的主要会计处理企业应支付的工资、奖金、津贴等。按照有关规定发给职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企业应付职工工资中扣除的各种款项(预付的家庭药费、个人所得税等。)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3354应交个人所得税”等其他科目。向企业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和“现金”科目。支付企业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转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在借方怎么填资产负债表?
按照新的会计制度,资产负债表中的这个项目应该是“应付职工薪酬”,对应的会计科目也是“应付职工薪酬(账号2211)”。应计工资时,分录应为:
借:生产成本(或管理成本)
贷:月末编制资产负债表时,根据相应的会计科目,在资产负债表的本栏填列“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余额。因此,月末已计提但未发放的工资应在本项目中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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