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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气象局(珠海市气象灾害条例?)

浏览量:3012 时间:2022-12-17 09:40:27 作者:采采

珠海气象局(珠海市气象灾害条例?)

珠海最强的台风是哪个?

珠海神奇地躲过了两次超强台风,首先“尼达”和“海马”只是匆匆而过,主要是地形决定了珠海南部面朝大海,几座高山横跨市区北部和西区,如市区的凤凰山和五桂山,斗门的黄羊山。这么大的地形可以很好的屏蔽大部分西北风!据珠海市气象局消息,珠海东侧台风降雨普遍偏少,“海马”就是其中之一!在市区感觉不到大风,因为山挡住了,高于下垫面,山多楼多!象州、金湾沿海部分平坦开阔地区,监测到最大十级阵风!我要说的是,台风气流逆时针旋转,珠海吹北风,所以雨量少,还受地球偏转力的影响,所以投入珠江东岸的怀抱。

珠海市气象灾害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护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根据《气象法》、《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台风、暴雨、低温、雷暴、大雾、高温、霾、洪水的防御和抢险救灾活动。

第三条台风、暴雨、低温、雷暴、大雾、高温、霾、洪水预警信号是本市气象灾害防御的统一信号。

台风、暴雨、寒冷、雷暴、大雾、高温、霾预警信号由市气象局(台)统一发布;洪水预警信号由市防汛抗旱防风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三防指挥部)统一发布,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公众发布气象预警信号。

第四条防台风、防暴雨、防洪水工作由市防总组织指挥。防御寒冷、雷雨、大雾、高温、霾等其他气象灾害。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按照本规定组织实施。

第五条本市气象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级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预警机制,规范抢险救灾减灾快速反应社会联动机制。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气象灾害防御和抢险救灾的义务。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职责:

(1)市气象局负责台风、暴雨、低温、雷暴、大雾、高温、霾等气象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并发布相关预警信号,及时收集气象灾害的实际情况,为各职能部门和公众提供防御气象灾害所需的气象信息。

(二)市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防汛防风安全检查,发布洪水预警信号,组织制定防汛防风预案并监督实施;联络协调有关部门的抢险救灾工作,编写险情灾情和抢险救灾报告。

(三)宣传部门负责及时向公众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宣传相应预警信号的含义和防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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