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住房公积金(天津公积金基数哪天更新?)

天津公积金怎么提出来?
如果您或您的配偶有房贷,可以到柜理委托取款,然后通过APP提取。如果你没有房贷,按照以下流程提取。
[1]员工准备住房公积金提取资料,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单位对提取的员工进行核实,然后发放《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职工应在10日内凭提取的资料和《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4]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5】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资金支取手续。
2020年天津公积金缴费基数和比例?
2020年,天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不超过21048元。从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例行调整。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月工资总额,不低于天津市最低月工资标准1950元,最高不超过21048元。
缴存比例方面,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统一缴存比例仍为各11%。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最高可达12%。单位还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最低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
天津公积金基数哪天更新?
天津的公积金基数每年7月1日至15日更新。2022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不低于2180元,最高缴存基数不超过25539元。自2022年7月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由2020年职工月工资总额调整为2021年职工月工资总额。2022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不低于2180元,最高不超过255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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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积金基数每年7月1日更新。虽然是7月1日更新,但更新后的基数是以上一年度每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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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积金存款调整处理时间
单位应当在每年6月份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在办理缴存额调整登记后的当月缴纳住房公积金。
天津公积金缴存调整所需材料
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汇缴清册》
2.《缴存(调整)登记表》 .
天津公积金存款调整流程
1 .单位经理到经办银行接收《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调整汇缴清册》((《调整清册》)和《缴存(调整)登记表》。《调整清册》反映单位截至6月30日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调整前上月应缴存额。
2.单位填写《调整清册》和《缴存(调整)登记表》。单位核对《调整清册》无误后,按现行调整政策核定填写单位和职工每月应发金额,按《调整清册》填写在《缴存(调整)登记表》的汇款笔数和金额。
3.单位携带填写好的《调整清册》和《缴存(调整)登记表》到经办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调整登记。经办银行审核后,将调整单位和员工的月应付金额。
4.单位调整缴存额度后,可以缴存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经办人应根据《调整清册》和存款情况填写《缴存汇总表》,并携带支票或现金到经办银行办理存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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