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房屋租赁(长沙长租房细则?)
长沙长租房细则?
1.租赁方式。盘活存量房主要是轻资产战略。存量房业主与试点企业签订《协议》后,既可以委托试点企业租赁经营性用房,也可以选择自行租赁经营性用房,均须纳入长沙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服务平台)监管。鼓励试点企业成为从事转租经营的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增加市场流动性。
2.运营年限。长期出租的存量房经营年限不低于10年,自房屋在监管服务平台完成租赁合同备案之日起算。
3.资金监管。落实长效机制,建立租金监控体系。长沙的住房租赁企业必须在商业银行设立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向住房租赁企业所在地的区县住建局(房管局)备案,并通过监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租赁企业的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应当与监管服务平台的房地产交易资金监控账户相衔接,将长租房屋的租金、保证金、佣金等纳入监控监管。
4.交易登记。在《协议》演出期间,房主可以进行房屋交易。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时,应咨询市住建部门,以确保《协议》的履行。长租交易后,房地产权属证书仍标注为长租,买方需要确保《协议》到期。
5.规范操作。出租屋应签订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监制的《长沙市住房租赁合同》,按照长沙市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的相关规定规范租赁经营。属于出租屋的房屋还应当遵守出租屋租赁经营管理规定。
6.违约责任。业主选择盘活存量房用于长租的,业主和试点企业均应履行《协议》。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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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长租住房新政细则
1.如果你名下的首套房设置为长租房,你可以先申请唯一住房的长租再买,可以享受首套房贷政策,不用看户口和社保!
2.对于名下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可盘活1套存量房用于租赁住房(之前是减1套-1套),即长期租赁多套,使原有住房套数-长租套数1套可再次购买,但需符合长沙的限购政策。
3.提供租赁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职工家庭住房套数可减少1套租赁住房。
长沙房屋租赁管理条例?
第七条《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双方约定,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家电等室内设施。
(三)租金和保证金的数额、支付方式
(四)房屋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
(5)房屋及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7)房屋维修责任。
(八)缴纳物业服务、水、电、气等相关费用。
(九)争议解决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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