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养大型犬的规定,大型犬应该怎么养?
国家对养大型犬的规定
关于养大型犬的法律规定?
大型犬应该怎么养?
各部没有统一的规定,但各地区的管理规定基本都差不多。
第一条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以加强养狗管理,规范养狗行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
第三条 养狗管理实行政府部门依法管理、养狗人自律、公众监督的原则。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第五条 居民(村)委员会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养狗管理工作,依法调解养狗引起的邻里纠纷。居民(村)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制定居民(村)公约,监督居民管理事项的实施。
第八条 具有合法身份证明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可以养狗。
第九条 在重点管理区域内,每个家庭只能饲养一只小狗,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狗和强壮的狗,但盲人饲养导盲犬和身体严重残疾的残疾人饲养辅助犬的除外。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的高度、体长和强壮犬的品种,由市公安部门会同畜牧兽医部门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第十一条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犬类的,应当自取得犬类之日起15日内办理初始登记,免疫手续应当自第二年起每年办理登记和免疫手续。
第十二条 重点管理区域内,个人在办理养犬初始登记和免疫手续时,应携带犬类,并如实提交以下材料:
(一)狗源证明
(二)居民户口簿、暂住证、身份证等合法身份证明
(3)养狗地点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合法居住证明
饲养导盲犬、扶助犬的,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第十七条 在重点管理区内,登记的犬只转让、赠与、遗失、死亡或者迁出的,原养犬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变更养犬地点的,养犬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养犬登记证、号牌毁损、遗失的,养犬人应当在十五日内补办。
第十九条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狗的,应当缴纳管理服务费。对于小型观赏犬的饲养,第一年管理服务费为400元,第二年其他犬为200元,第一年管理服务费为800元,第二年为400元。
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残疾的残疾人饲养辅助犬,免收管理服务费。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社会道德,不得妨碍和侵犯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邻居和他人的正常生活,不得抛弃狗。
在重点管理区饲养犬只的,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只能在其登记的养犬地点饲养。
(二)大型犬、烈性犬应当圈养或者绑养,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离开饲养地点。
(3)狗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
(4)带狗出门时,应携带养狗登记证,为犬类挂号,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用犬链(绳)牵引,主动避开他人和车辆。犬链(绳)最长不得超过1.5米。
(五)携狗乘坐电梯的,应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给狗戴上口罩或将狗放入犬笼、犬袋中。
(六)除客运出租车外,不得携带狗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带狗辆乘坐客运出租车时,必须征得司机的同意,并将狗放入犬笼和犬袋中。
(七)禁止携带犬类进入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不含宠物医院)、公园、风景名胜区、烈士陵园、广场、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影剧院、体育场馆、社区公共健身场所、候车室、游乐场、市场、商店、酒店、餐厅、食品摊位等公共场所。,但盲人携带导盲犬和残疾人。
(八)不允许带狗或让狗在泉池、泉渠等公共水域洗澡、游泳。
(九)携犬出户时,携犬人应随身携带清除犬粪的物品,及时清除犬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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