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评定等级,教师定级评职称标准?
教师职称评定等级
教师职称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教师定级评职称标准?
高等学校规定,教师系列职称为初级职称为助教,中级职称为讲师,副高级为副教授,高级为教授,分为四个等级。一般高校职称评定如下,硕士毕业后为助教,工作两年可转为讲师,博士毕业后可直接指定为讲师,讲师晋升副高中需要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也需要完成一定数量的教学时间要求,协助教授或副教授完成科研研究,协助导师指导研究生,晋升教授需要独立承担科研工作,完成国家科研项目,发表高级学术论文,独立指导研究生和教学工作。
如何评价教师的职称评级?
教师职称有五级,分别为:职称设置从高级职称到员级,分别为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对应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员级。不同级别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如下:
(一)高级教师
1.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长期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为促进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指导作用,优秀完成校长、辅导员等任务,教学成果突出
2.深入系统地掌握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成绩优异,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
3.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广泛应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示范和主导作用
4.在指导、培养一、二、三级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被同行公认为教育教学专家
5.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高级教师
1.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实际思想,能有效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优秀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教学成果突出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显著的教学表现,形成了一定的教学特色
3.具有指导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素质教育创新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
4.胜任教育教学带头人,在指导、培养二、三级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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