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暂住证最简单方法 怎么开暂住证?
办暂住证最简单方法
如何办理暂住证?
怎么开暂住证?
暂住证,又可成为居住证。
暂住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应准备好身份证件、户口簿或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
2、申请人根据自身情况,由有关人员带领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
暂住居民家中的,应当携带户主户口本到暂住地派出所或者其委托的管理站申请暂住证;
临时居住在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工地、工厂的,通常需要所在单位登记暂住人员,然后到暂住地派出所申请暂住证;
暂住出租房的,房东应当携带租赁合同,带领申请人到暂住地派出所申请暂住证。
办理暂住证需要哪些手续和条件?
根据我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申请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
1,居民身份证,
2,本人相片
3,居住地址、就业、等证明材料。
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应按当地部门指示准备相应的材料
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学习证明包括学生证明、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学习的材料。
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以由其监护人和近亲属申请居留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通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
不能按时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实施办法中延长生产发放期限,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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