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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产假158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浏览量:4659 时间:2022-03-09 11:21:01 作者:乔乔

劳动法规定产假158天

劳动法规定产假158天

产假158天的单位是什么?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事业单位产假158天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宝宝,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2、最新教师产假158天
1.首先,劳动法没有规定寒暑假能否顺延产假,要看学校是如何规定的。

产假158天的规定?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分娩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到分娩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可持续四个月,女职工享受产假不少于98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158天产假一般包括:98天法定产假、30天晚育(政策)、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共158天。
产假是一个相对灵活的时期,每个地方都会有一些差异。以河南省为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法定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因此,河南省产假法定为190天,符合其他规定的,在此基础上增加。妇女享受产假期间视为出勤,可享受生育津贴。此外,我国法律还给予产妇配偶一定的护理假(河南省为一个月),在此期间也视为出勤。

产假158天还是188天?

根据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 多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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