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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人社app 住建部新规(征求意见稿):住宅应按套内使用面积交易,对房地产市场有何影响?

浏览量:2134 时间:2021-04-02 17:37:26 作者:admin

住建部新规(征求意见稿):住宅应按套内使用面积交易,对房地产市场有何影响?

房屋总价:很多人认为按套内面积交易,会节约公摊费用。大家自己算比帐就会明白,按一栋18层,出去一楼剩下17层,一层三户,公摊按18%来算(18%算少的了),一栋楼被购房者公摊了1000多平方的公摊面积,一个小区20栋楼房,那就是20000平方的公摊,按10000元一平方来算2个亿,你们认为开发商可能舍弃这2亿的利润嘛?而且有的楼盘赚的还没有公摊面积的钱多,2个亿的公摊面积摊到每户差不多就是提1700-2000元一平方的价格。羊毛出在羊身上。

物业费:对于物业费来说,它稍微提点价格就好了,说实话,不要想着交低物业费能享受好物业待遇,我们自己都知道回报和付出不成正比的时候离职,人家物业没有高工资能给业主请来好保安,保洁嘛?

二手房:全中国每年交易那么多二手房,按套内使用面积交易,对于出售的人来说无非就是涨价,不要想着人真会那么傻,谁会接受自己直接亏损20%以上出售,宁愿烂手里。最后还不是买房者买单。

银行:真按套内面积交易,那那些还在按揭抵押的人,不得玩了银行按使用面积评估,还在按揭抵押的人不得在补最少20%上去,那断供不得成千上万的增加。

公摊面积突然的取消,不一定是好事,我们不能把事情想得太简单!

住建部取消住房公摊面积,那么刚买的房子该怎么办?售楼处给不给退钱呢?

房改20余年,公摊、建筑面积一直伴随着国人,人们业已习惯,现在忽然取消公摊、按室内使用面积计算。我的理解,室内使用面积即实用面积,非建筑面积。那么,刚买了公摊、建筑面积的人怎么办?开发商是否给退钱呢?

个人认为,应该是老客户老办法,新客户新办法。开发商开发出楼盘,以成本(含各种税费)加上利润,来制定房子的销售价格。譬如,已经卖过的房子,建筑面积100平方、公摊面积18平方,合计118平方,每平方1万元,总计房价118万元,但室内面积只有90平方;同样的一套房,现在仍要卖118万元,只能是118÷90=1.311万元/平方,当然,不排除有小幅度促销、优惠的可能。开发商绝对不会给已经按建筑面积加公摊面积买过的人退钱的。

过去房产证上登记的都是建筑面积加公摊面积,倘若换证,重新计量、核算的工作量巨大,短期内不可能完成,故二手房的交易依然会是过去的计算方法。

住建部之所以出台新政策,猜想一是媒体揭开盖子后,民间呼声很高,毕竟公摊面积的始作俑者香港已经取消了公摊;二是为下一步房地产税的开征作做准备——让个人缴纳公摊部分的税收,从法理上很难讲通;三是以后个人购房,可以实际丈量室内面积,明明白白地消费,不再稀里糊涂。

住建部发文:拟取消公摊,住宅按套内面积算,对此有什么看法?

说白了取消公摊面积看上去确实是利好,可以消除开放商的一些“暗地操作”,甚至让交易更明朗!但是实际来看就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结构,要知道公摊面积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如果现在处理,那么对于之前买房的,之后买房的都会有一个较大的影响!甚至如何权衡好买房与卖房之间的关系和纠纷也是取消公摊一个头疼的事情!


其次所谓的公摊面积,以及实际面积其实在真正的购房合同和销售合同里都有明确写明,也就是说在购房者买房的时候其实已经是一个变相认可了公摊面积和实际面积的结果,才会付款买房的!那么此次取消公摊,按照实际面进行定价的意义又何在呢?岂不是制造矛盾和房产的上涨下跌隐患!?


简单的说就是,2*3=6和用3*2=6有区别吗,感觉是利好一样!其实就是换个方式忽悠,有本事让所有物业公司按照套内面积收入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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