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网站的基本流程 帮别人做诈骗网站获利27000,诈骗网站获利1260000,这个算协从犯还是主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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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31 04:39:16
作者:admin
帮别人做诈骗网站获利27000,诈骗网站获利1260000,这个算协从犯还是主犯呢?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的故意犯罪。也就是说,确定是否存在共同犯罪的关键是确定是否存在共同故意和共同行为。本文指出了提问中的概念错误。共犯在法律上分为主犯和从犯,而不是主犯和从犯。刑法所说的“从犯”不是“从犯”,而是强制从犯,是指被强制参加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
《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七条也明确规定:“明知他人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渠道的,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协助行为应以共同犯罪论处。”
如果你帮助建立网站,主观上并不知道他人利用其进行诈骗活动,因此不存在主观故意,不构成诈骗罪的共犯。因此,如何在主观上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故意,需要与客观行为相结合。
1. 是否事先与诈骗网站负责人串通;比如,事先商量好各自分工的实施后,你负责制作网站,他负责联系用户,其他人负责收钱。
2. 在制作网站的过程中,委托制作人的网站设计需求是否明显被用于实施欺诈,如果是,你还是帮助设计制作,有间接故意。
3. 是否参与分享赃物,是拿到正常制作网站的服务费还是参与利润分配的欺诈行为。
区分主犯和共犯,不仅要看所获得利益的大小,而且要看共犯,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共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从上述文章可以看出,应当根据你在整个犯罪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来判断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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