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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建设 陕西咸阳泾阳县中学学生欺凌同学,受处罚的是校长和老师,你如何看?

浏览量:1363 时间:2021-03-24 05:45:37 作者:admin

陕西咸阳泾阳县中学学生欺凌同学,受处罚的是校长和老师,你如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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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泾阳县姚家巷中学学生10月15日,在校外隶属于泾阳新城辖区一家名为“步步高”的托管机构,发生一起欺凌同学事件,四名学生脚踢、掌掴野蛮殴打另一名学生,视频被传到网上,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11月14日传来消息,学校校长和相关人员分别受到处理:姚家巷中学校长被停职,另一位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遭免职。

如果校园屡发欺凌事件,学校主要领导和班主任老师失职、渎职、听之任之、不作为而导致出现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或校园学生打架成风,校风不正,老百姓意见很大,关乎到了社会稳定的大局。学校一把校长、法人代表和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理所应当。

看来,如果此次陕西泾阳县姚家巷中学校长、副校长被处理属实,说明该校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已经很严重,学校主要领导存在着办学不利处置不当等诸多问题。

如果10月15发生的欺凌事件是偶发事件或事件本身与学校无关联,对学校主要领导和老师的处理我觉得就有失公允。因为这一事件是发生在校外,而且地点是在一所私人办学性质的名为“步步高”的托管机构内,时间应该是在放学以后。按理说责任主要在私人办学的托管机构,要追究也该追究出事地点的负责人与老师。

涉事学生虽然是姚家巷中学学生,但学校的领导和老师不可能对每个学生都进行24小时管控。而校园欺凌事件本身大多又与社会有牵连,需要全社会联合起来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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