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万网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

STANDARD-DLBC-002-20070201万网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邮箱”包销补充协议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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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网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

“邮箱”包销补充协议

甲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联 系 人: 网 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 电子邮件:

乙方名称:北京万网志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向东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27号万网大厦3层

联系电话:010 - 64242266 传 真:010 - 64254247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富华大厦支行 帐 号:7110310182300135805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邮箱”包销事项对双方于 年 月 日签定的万网分销合作伙伴合作协议(编号为: ,以下简称原协议),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名词解释:

包 销: 甲方承诺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每个自然月保证完成一定金额的“邮箱”销

售业务,本协议的包销额包括“邮箱”的新增业务和续费业务的销售金额;

正常分销价格:指《中国万网分销合作伙伴服务和产品价格》中规定的“邮箱”分销价格。 返 点 :指甲方达到规定的包销金额后,乙方将给予甲方一定比例的返点。返点比例、

方式和使用等按照本协议规定执行。

企 业 邮 箱:即指乙方推出的“神通百变”和“经济适用型”邮箱产品,包括企业邮箱I 型、

企业邮箱II 型、企业邮箱III 型、企业邮箱IV 型、企业邮箱 35VIP 、企业

邮箱 100VIP 、企业邮箱 200VIP 。该产品不支持多个域名,不具有超级管

理权限。今后乙方推出的具有类似功能的产品也包括在“企业邮箱”范畴之

内。

集 团 邮 局:即指乙方推出的拥有超级管理权限、支持多域的高端邮箱产品。今后乙方推

出的具有类似功能的产品也包括在“集团邮局”范畴之内。

注: 以上企业邮箱、集团邮局产品的具体介绍参见《中国万网分销项目与价格体系》以及乙方网站(http://www.net.cn/static/mail/)。产品说明如有调整,乙方将会在网站(www.net.cn )相关页面进行说明或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甲方。

二、包销额及返点比例

2.1 2007年2月1日—2007年12月31日期间,甲方每个自然月“邮箱”包销额(以正常分销价格计算)达到如下规定的,乙方给予的返点比例为:

2.1.1企业邮箱业务:(集团邮箱不参与返点考核)

A 每个自然月内消费企业邮箱的费用达到6000元且小于10000元的,乙方给予消费费用 1

,

STANDARD-DLBC-002-20070201 10%的返点;

B 每个自然月内消费企业邮箱的费用达到(或超过)10000元的,乙方给予消费费用20%的高额返点。

2.1.2企业邮箱+集团邮箱业务(集团邮箱参与返点考核)

A 每个自然月累积消费邮箱的费用达到(或超过)30000元的,乙方给予消费费用10%的返点。

注:如果甲方每个自然月消费“邮箱”的费用同时达到2.1.1和2.1.2规定的考核额度,则仅能选择一种返点方式进行返点,此时乙方将按照返点数额较高的那种方式给予甲方返点。

例如:当甲方某自然月企业邮箱包销额达到10000元,且企业邮箱+集团邮箱包销额达到40000元(包含上述10000元的企业邮箱在内),则可选择的返点方式为:(1)按照2.1.1中B 的返点方式,乙方给予甲方10000元的20%返点比例(其余30000元将不再给予考核返点);(2)按照2.1.2中A 的返点方式,乙方给予甲方40000元的10%返点比例。此时,乙方将按照第(2)种方式给予甲方返点。

2.2 本补充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对包销额及返点比例进行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乙方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三、返点方式

3.1本补充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每个自然月提交的“邮箱”业务,乙方将先按照正常分销价格扣款。当甲方完成当月包销金额后,在下一个月的前十个工作日内,乙方将返点以预付款方式返还到甲方分销帐号(ID )下;

3.2如甲方没有完成本月承诺的包销任务,则当月邮箱业务按照正常分销价格计算费用,乙方在次月将不给予甲方返点;

3.3乙方对甲方进行的月考核将按照自然月计算,跨月度发生的业务金额将不予合并或累计计算;

3.4甲方ID 下的返点数额只能用于购买乙方产品和服务,不能以现金或其他方式支取,亦不能用于其他任何目的。特别的,甲方用ID 下的返点数额再购买“邮箱”业务的,该消费金额不计算在第二条规定的返点考核金额中。

四、甲乙双方对原协议及本补充协议的条款及具体内容,特别是关于包销量及包销金额的规定,负有保密责任,且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而无效。

五、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补充协议有效期为2007年 月 日至2007年12月31日,如原协议在本补充协议有效期内到期,则原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2007年12月31日;如原协议有效期截止日为2007年12月31日以后,则本补充协议于2007年12月31日失效,原协议按照其原定有效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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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协议的补充,如本补充协议有与原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提及内容,均按照原协议执行。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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