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资格证明是什么 用人单位主体变更,与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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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22 22:15:02
作者:admin
用人单位主体变更,与劳动者重签劳动合同如何操作?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继承权利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分立、合并后,不能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在与劳动者协商的基础上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合并、分立时,原企业与其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终止,新企业代替原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出资人等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企业不合并、不分立地安排劳动者到其他用人单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发生变更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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