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建人防工程的四个条件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是什么?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是什么?
人民防空工程动迁建设费是指按照《基础设施费贷款条例》规定应当建设的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开发费用。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施工的,应凭此发票入帐时借用,或规定建筑面积小于民用建筑一层建筑面积的,应经民航主管部门批准但必须按要求建设,地下室所需费用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支付搬迁建设费。人民防空工程搬迁建设费用是人民防空经费的社会负担。收费范围为国家和省确定的人民防空重点市县新建民用建筑。
什么是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人防动迁建设费为人防地下室动迁建设费。根据规定,“所有民用建设项目应当按照规定同时修建防空地下室”。因地质、地形、建筑等客观条件确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必须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批准不修建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国家规定的标准修建省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支付人民防空工程搬迁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人民防空工程搬迁。
!①新建楼层超过10层(含)或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的,按地面一层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2000元;除一处整治和住宅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计算,每平方米2000元;③开发区、工业区、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的新建民用建筑,除第一款规定的住宅建筑,按一次性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计价,每平方米2000元;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新建住宅建筑,除第一款规定外,按每平方米600元计价;而人防重点城市新建住宅按600元/平方米房屋改造工程计价,按改造住宅一层建筑面积计价,600元/平方米。(1) 未增加危房面积的临时民用建筑和商品住宅改造工程(二)因洪水、火灾或者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损毁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三)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和老旧住宅改造项目,因地质、地形条件不适宜设置防空地下室的(四)商品住宅改造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因地质、地形条件不适宜设置防空地下室的,可以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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