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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论文书写培训 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规范?

浏览量:2567 时间:2021-03-17 11:31:21 作者:admin

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规范?

1. 护理记录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签字。白班用蓝墨水,夜班用红墨水。

2. 撰写护理文书时应使用医学术语。未经正式中文翻译的常见缩写和症状、体征、疾病名称可以用外文书写。

3. 护理文书的书写应整齐、清晰、准确、流畅、标点符号。当班护士在书写过程中出现错误时,应在错别字上用同色笔划双线,并用同色笔在错别字上方进行纠正。不得用刮擦、粘贴、涂刷等方法遮盖、去除笔迹原件。每页修改不得超过2次。任何数字错误不得用上述方法修改。

4. 护理记录应当按照规定书写,并由注册护士签名;实习生、见习护士书写的内容,由医疗机构法定执业护士审核、修改、签名;进修护士经护理部、科室考核合格并报护理部备案后,可独立书写护理记录,考核不合格的,由带教护士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审核、修改并签字。

护理文书书写规范?

基本要求1。根据《病案书写基本规范(2010)》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医疗机构实施表格护理文件的通知》(卫办医字[2010]125号)的要求,制定本规范。2护士需要填写的护理文件包括:体温表、医嘱单、危重病人护理记录表、手术量表。三。所有护理文件应使用蓝黑或碳素墨水书写。4护理文件的日期和时间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为年-月-日,时间为24小时,具体为分钟。5护理文书的内容应客观、真实、准确、及时、规范。6书写时应使用中文、医学术语和外国常用缩略语,字迹工整,字迹清晰,表达准确,句子流畅,标点正确。7当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别字时,在错别字上用双线,保持原始记录清晰可辨认,并注明修改时间和修改人签名。不得用刮擦、粘贴、涂刷等方法遮盖、去除笔迹原件。上级护理人员有责任审核和修改下级护理人员的记录。8实习护士、见习护士、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的护士、注册护士的护理记录,由具有医疗机构法定执业资格的护士审核签字。必要时进行修改,并用红笔签字。接受进修的医疗机构确认其工作能力后,进修护士方可撰写护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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