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更新管理制度7.29(1) 3

No. SBLY-GLZD-XZ-004-1湖南松本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管理办法编制: 总经办审核:批准:发布日期:2013-7-10 ,网站管理办法湖南松本林业科技股

No. SBLY-GLZD-XZ-004-1

湖南松本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管理办法

编制: 总经办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201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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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管理办法

湖南松本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网站是公司对外形象宣传的重要窗口,为充分利用现有的网络资源,更好的为公司提供信息交流平台及进行对外宣传,并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网站包括公司所有对外的网站域名以及各推广平台的宣传页面。

第二章 网站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总经办是公司网站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网站的全面管理及维护。

第五条 总经办网站管理员负责网站版面设计、调整、栏目设臵;负责网站的正常运行与日常维护提供支持与保障;负责网站信息整理、汇总、发布;负责已审核信息的发布及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

第六条 总经办主任负责根据各栏目收集的信息内容,确认信息的审核权限人。

第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为该部门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本部门报送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时效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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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各部门负责人指派1名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人员担任网站信息员,负责部门涉及的信息采集、校对、报送和信息备案存档工作。

第三章 信息搜集和更新

第一节 网站各版块的介绍及责任部门分工

第九条 公司网站分为关于松本、新闻中心、产品中心、技术中心、营销中心、人力资源、联系我们七个版块。各版块内容管理分工如下:

(一)关于松本

简要介绍公司基本情况,分为公司简介、领导致辞、管理团队、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质荣誉、企业责任、品牌文化、下属企业九个栏目。由总经办负责编辑、整理。

(二)新闻中心(包括公司新闻和行业资讯)

1. 公司新闻主要展示公司管理最新动态、获得成果以及相关政策、公司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以及公司工作动态。详细任务分工如下:

(1)公司层级上的重要会议、活动、省市以上级别领导、其他重要企业到公司视察的相关新闻由总经办负责编辑整理。

(2)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目标、重大措施以及改革发展稳定和经济运行等信息的相关新闻由证券投资部负责编辑整理。

(3)公司重大科研活动、科研成果、技改项目等技术信息相关新闻由技术研发中心负责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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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行业资讯主要展示松脂资源开发的相关新闻、松脂产业的展会信息及相关活动、政府相关部门对松脂行业的相关政策信息等。

(1)公司与林地、松脂开发相关的新闻、政策信息由证券投资部负责搜集、编辑整理。

(2)公司相关产品的展会及相关活动信息由营销中心负责编辑整理。

(3)政府相关部门对林地及松脂相关产业的政策信息由总经办外联组负责编辑整理。

(三)产品中心

主要介绍公司产品的相关信息以及客户需求留言等内容。由技术研发中心和营销中心负责内容资料的完善、编辑和整理。

(四)技术中心

介绍公司技术中心组成、能力、成果,分为中心简介、核心能力、成果展示三个栏目。由技术研发中心负责相关信息的编辑整理。

(五)营销中心

介绍公司销售及售后的相关信息,能让客户在线直接咨询产品相关事宜或留言订购、询价等,分为中心介绍、咨询服务、在线需求三个栏目。由营销中心负责相关信息的编辑整理。

(六)人力资源

介绍公司人才战略、实时的招聘信息以及培训计划和在线培训课程学习等,分为人才战略、在线商学院、社会招聘、校园招聘、在线申请五个栏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相关信息的编辑整理。

(七)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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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公司各部门对外的联络方式。由总经办行政组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如各部门有变动应及时通知总经办行政组。

第二节 信息上报信息要求及更新频率

第十条 各部门信息员向网站管理员提交电子文本稿件的同时,还应提交与电子文本稿件内容相同的纸质稿件。

第十一条 提供的电子文本的信息要求图文并茂(每篇文章提供80字以上的文字内容以及3至5张图片,图片要求800*600分辨率,大小不超过200kb )。无错别字,无病毒。

第十二条 各部门信息员应保证网站各版块栏目内容及时更新,各版块内容的责任部门负责人和信息员应按照以下频率进行提供更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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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及原则

第十二条 未经审核不得进行信息发布,必须按照以下流程审核后方可予以发布,具体流程如下:

(一)各部门经办人拟稿、核稿,并填写《网站信息更新审核表》(附件1);

(二)经办人提交经办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如审核通过,经办人进行二次核稿,并上报总经办网站管理员;

(四)由总经办网站管理员提交公司新闻发言人(董秘或证券部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如审核通过,由网站管理员负责正式发布;

(六)如涉及公司重大举措、突发性事件等信息,需提交至总经理审阅,经批准后,方可正式发布。

第十三条 信息发布时应遵从以下几点

(一)凡经审批的信息原则上随到随发,最迟不等超过12小时,以保证公司网站信息快捷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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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

(三)不得在公司网站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公司形象以及不道德的言论。

(四)不得利用公司网站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泄露公司机密的信息。

第五章 网站日常维护与管理

第一节 网站日常维护

第十四条 网站运行监控:保证网站服务器7*24小时无障碍运行,确保公司网站能够正常登入,访问。

第十五条 每3天1次人工巡视:网站管理员应每3天1次检查公司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并填写巡视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及主管。

第十六条 每两周1次网站文件、数据备份。如更新量比较大可酌情增加备份次数。

第二节 网站管理

第十七条 网站后台用户账号由公司网站管理员负责控制;

第十八条 在网站后台设立营销、人事专用账号,并设臵专属权限。营销中心信息管理员应及时回复客户关于产品咨询、售后以及其他疑问;人力资源部信息管理员应及时查询求职人员信息。

第十九条 后台账号需要妥善保管,专人专用,不得他人借用。如因个人账号被盗造成信息错误或其他损失由账号所有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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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条 网站管理员每月对各部门发布、上报的信息数量进行统计,每季度根据上报数量、质量、时效性进行考核、评比。

第二十一条 通过考核评比结果,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及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50-100元的现金奖励。

第二十二条 对按规定时间应上网发布的信息而延迟上报信息的,发现一次分别罚相关部门责任人及专职信息员20元,每多1日加罚10元,最多不超过50元。

第二十三条 对应发布的信息而不上报的,一次分别罚相关部门责任人及专职信息员每发现一次罚80元。

第二十四条 对已上报的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发布的,网站管理员罚20元,每多1日加罚10元。

第二十五条 对网站信息审查不严,发布泄密、虚假或不良信息,每次罚100元,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罚款外并处以纪律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总经办所有。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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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网站信息更新审核表

附件2:网站信息更新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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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网站信息更新审核表

经办部门: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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