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找零什么意思 大家对于公交上的“概不找零”有何意见吗?
大家对于公交上的“概不找零”有何意见吗?
只要提前为劳动和运输部门准备好零钱就行了
打4分钱的官司?如果你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你会有不同的看法。
从法律的角度看,无论金额大小,都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理所当然的。
但是从道德的角度来看,现在街上丢了一毛钱。很少有人弯腰去捡,但他们真的为了4分钱打官司。我不知道他们从起诉到最后浪费的时间能赚多少4美分。
永辉超市也是一个为人民服务的行业。有句话说得好“顾客就是上帝”,因为超市的利益来自人民。虽然有“积零补零”的措施,但您不觉得对消费者来说太麻烦了吗?因此,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我们不能随波逐流。我们应该认真对待,尽力解决,而不是让消费者在超市消费后再办理不必要的手续。
为了那一点变化,我觉得有点不人道。不是真的。我觉得我的权益受到了侵犯。认真对待。这是浪费你宝贵的时间。不是,我真的不想习惯像“永辉超市”这样的臭问题。所以很纠结。因人而异。不同的人对事物有不同的态度和处理方式。你怎么认为?
西安:永辉超市不找零被顾客起诉,永辉超市被判赔25.04元, 你怎么看?
这是不可能的。2012年,我从当地商业银行取了钱,取了1万元。不过,柜台给了我2万元。我拿了钱,因为我有急事,所以我把钱放进包里,马上就走了。在这个时候,说实话,我真的不知道我拿了2万元。我拿了钱,因为我有急事,马上就走了。我取钱的时候,已经是下午3点多了,5点左右,银行的电话来了,说我刚多拿了1万元,银行的监控可以看到。这时,我打开包一看,原来是2万元。因为我已经离开深圳去了别的地方,所以我并不贪心。所以我跟银行确认了,答应明天早上还给银行就可以了。这是我自己的经历。因此,我不得不问,如果银行多收了客户的钱,会否承认多收后还客户钱?然而,这不是你自己在银行的错,但你必须自责。这是银行柜台的错。因此,按照银行对单个银行不负责任的原则,是不是因为银行的过错与客户的业务无关?因此,既然你已经离开了银行,你会像客户一样对所有的后果负责吗?这是怎么回事?在这种情况下,既然是银行自己犯了错误,它就不关心客户了,是吗?但是,归根结底,为什么当客户和银行都犯错误时,他们是不平等的呢?比如,客户去银行取钱,但银行给的钱少了,银行门口不负责吗?这绝对不等于银行给客户的钱,对吧?
去银行取1000,柜台人员给了2000,拿着就走了(离柜概不负责),结果会怎样?
从合同法的角度看,合同的成立需要要约和承诺两个部分。公车上“不换”的通知构成要约。旅客看到通知投硬币的行为视为接受,宣告合同成立,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公交公司有责任按照合同约定将旅客安全送到目的地,旅客也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零钱和投入硬币,并承担“无零钱”的风险。从工作效率的角度看,有利于节约公交人力投入,提高效率,从而降低公交运营成本,最终让广大旅客以更低的价格享受到更好的交通服务。当然,如果公交公司能够加强设备升级换代,将更加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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