域名和空间合同
域名及租用空间业务协议甲方:乙方:宁德市蕉城区浪淘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就网站域名及空间租用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一、业务项目:1、 域名形式:www.2、 空间容量及形式:
域名及租用空间业务协议
甲方:
乙方:宁德市蕉城区浪淘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网站域名及空间租用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业务项目:
1、 域名形式:www.
2、 空间容量及形式: 空间
二、域名有效期限:
2010 年 月 日始至 20 年 月 日止。
三、空间有效期限:
2010年 月 日始至 20 年 月 日止。
四、收费标准:
1、域名收费标准: 元/年;
2、空间收费标准: 元/年。
3、 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整。
4、 合同期满后每年域名收费标准: 元/年;空间收费标准: 元/年。
五、双方责任
(一)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域名和空间到期的前一个月时间内,提醒甲方续费事宜。
2、乙方应在费用收取三个工作日内(周六、日、节假日除外),办理完该项业务,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乙方应保证网站自动监控, 保证网站永远在线;
4、如因乙方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服务或中途停止服务,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甲方交纳的费用,并作书面形式说明。
5、 如因不可抗拒理由或意外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执行,则乙方无赔偿责任。
(二)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资费标准,及时交付域名空间费用。
2、甲方应在域名有效期的前一个月内,将费用交付给乙方,如因甲方费用迟付原因造成的域名丢失,并有此带来的相关损失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3、甲方第二年的服务内容如有变动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如不提出,乙方则视为业务内容没有变动。
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宁德市蕉城区浪淘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93-2965626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2010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10年 月 日
,域名业务协议
甲方:
乙方:宁德市蕉城区浪淘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网站域名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业务项目:
域名形式:www. _________________
二、域名有效期限:
2010 年 月 日始至 20 年 月 日止。
三、收费标准:
1、域名收费标准: 元/年;
2、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整。
3、合同期满后每年域名收费标准: 元/年。
四、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域名到期的前一个月时间内,提醒甲方续费事宜。
2、乙方应在费用收取三个工作日内(周六、日、节假日除外),办理完该项业务,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乙方应保证网站自动监控, 保证网站永远在线;
4、如因乙方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服务或中途停止服务,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甲方交纳的费用,并作书面形式说明。
5、 因不可抗拒理由或意外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执行,则乙方无赔偿责任。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资费标准,及时交付域名费用。
2、甲方应在域名有效期的前一个月内,将费用交付给乙方,如因甲方费用迟付原因造成的域名丢失,并有此带来的相关损失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3、甲方第二年的服务内容如有变动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如不提出,乙方则视为业务内容没有变动。
五、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宁德市蕉城区浪淘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93-2965626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2010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10年 月 日
,空间业务协议
甲方:
乙方:宁德市蕉城区浪淘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网站空间租用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业务项目:
空间容量及形式: M空间 M邮箱
二、空间有效期限:
2010年 月 日始至 20 年 月 日止。
三、收费标准:
1、空间收费标准: 元/年。
2、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整。
3、合同期满后每年空间收费标准: 元/年。
四、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空间到期的前一个月时间内,提醒甲方续费事宜。
2、乙方应在费用收取三个工作日内(周六、日、节假日除外),办理完该项业务,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乙方应保证网站自动监控, 保证网站永远在线;
4、如因乙方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服务或中途停止服务,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甲方交纳的费用,并作书面形式说明。
5、 因不可抗拒理由或意外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执行,则乙方无赔偿责任。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资费标准,及时交付空间费用。
2、甲方第二年的服务内容如有变动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如不提出,乙方则视为业务内容没有变动。
五、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宁德市蕉城区浪淘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93-2965626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2010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10年 月 日
,域名及租用空间续费协议
甲方:
乙方:宁德市蕉城区浪淘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网站域名及空间租用续费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业务项目:
1、 域名形式:www.
2、 空间容量及形式: 空间
二、域名续费有效期限:
2010 年 月 日始至 20 年 月 日止。
三、空间续费有效期限:
2010年 月 日始至 20 年 月 日止。
四、收费标准:
1、域名续费收费标准: 元/年;
2、空间续费收费标准: 元/年。
付款方式:本协议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整。
五、双方责任
(一) 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域名和空间到期的前一个月时间内,提醒甲方续费事宜。
2、乙方应在费用收取三个工作日内(周六、日、节假日除外),办理完该项业务,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3、乙方应保证网站自动监控,保证网站永远在线;
4、如因乙方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服务或中途停止服务,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甲方交纳的费用,并作书面形式说明。
a) 如因不可抗拒理由或意外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执行,则乙方无赔偿责任。
(二) 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资费标准,及时交付域名空间费用。
2、甲方应在域名有效期的前一个月内,将费用交付给乙方,如因甲方费用迟付原因造成的域名丢失,并有此带来的相关损失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3、甲方次年的服务内容如有变动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如不提出,乙方则视为业务内容没有变动。
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宁德市蕉城区浪淘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93-2965626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2010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10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