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罪一般判几年 渎职和失职的区别?
渎职和失职的区别?
1. 主题不同。
失职的主体是员工。
工作人员不认真负责,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给单位造成损失。
渎职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损害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
2. 严重程度不同。
失职不如失职严重。
玩忽职守也可以构成犯罪,当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时,构成玩忽职守罪。
3. 结果是不同的。
玩忽职守是演员的损失。
渎职不仅给行为人单位造成了损失,也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损失。
渎职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类似罪名之一,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渎职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侵权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客观方面可以是积极的作为或消极的不作为,但行动必须与行为人的立场密切相关。
在主观方面,滥用职权和徇私舞弊是故意的,而失职则主要是过失。
失职是指工作人员对本职工作不负认真责任,不按规定履行职责,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也可以构成犯罪,当行为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构成玩忽职守罪。
玩忽职守的特点:对自己的工作不认真负责,不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失职和渎职有啥区别?
1.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由于水平和经验的原因而犯错误,是好的动机,结果是不好的。比如,在改革探索中,在法律政策范围内进行检验和尝试的过程中,行为与地区、单位的具体情况不完全协调,导致目标未能实现,属于失误范畴。把私利放在首位,牺牲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在履行职责时为了谋取自己、亲友的私利,其行为目的与职务要求相违背。在这些目的的控制下,权钱交易、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行为,是对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一种褒扬和亵渎,是不良动机造成的不良结果,属于渎职性质。
2. 演员的表演不同。玩忽职守是不作为的结果。不履行职责,是指国家公务员不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应当履行和能够履行的职责。这种疏漏具有消极的特征。因为行为人应该做,可以做,但不做,导致情况疏漏,策划失误,指挥失误,造成不良后果,是严重的不负责任的失职行为。玩忽职守是与其履行职责相违背的。公务员在某些岗位上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如果行为人超越了规章制度,违反了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也就是说,他做了不该做或者不允许做的事情,这与他的义务是背道而驰的。这就导致了对社会管理和经济发展的破坏、干扰和负面影响,并产生了不良后果,这就是渎职反向行为。
3. 客观条件的影响程度不同。显而易见,存在许多可能导致危害后果的客观条件,只要行为人正确履行职务、职务上的职责,危害后果是可以减轻或者避免的。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应当承担失职责任。客观条件有可能导致危害后果,但又不具有必然性,不易造成严重危害。因为行为人极不负责任或故意纵容,导致严重危害。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应当承担失职责任。
4. 后果的危害程度不同。后果的危害程度是区分行为人责任的重要依据。履行职责的疏忽也是如此。由于危害程度不同,责任的性质和程度也会有所不同。危害轻微的,可以认定为过失,行为人不负责任。危害程度严重,可以按照党政纪律追究纪律责任的,就是失职。危害程度特别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属于渎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都明确规定,要根据后果的危害程度追究当事人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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