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真实性核验通知

关于网站备案真实性现场核验的通知尊敬的用户:您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 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0]64号) 文件要求,我公司需要配合上级运营商

关于网站备案真实性现场核验的通知

尊敬的用户:您好!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 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0]64号) 文件要求,我公司需要配合上级运营商对您已备案的网站信息进行真实性核验,相关业务手续办理如下:

一、 用户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于2010年12月7日前选择在我公司核验或者自行到联通电报大楼进行现场核验。

二、 12月7日前已经到联通公司进行过现场核验的,请将“网站已核验说明明” (附件一 已核验说明),加盖公司公章递交我公司。

三、 选择由我公司现场核验的,具体流程如下:

1、核验需提交资料:

1)网站主办者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2)网站主办者为企业: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3)网站主办者为军队:提交军队代号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4)网站主办者为个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5)电子版照片(电子照片文件名为备案号 照相人姓名)(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半身照800*600像素 纯白背景)

2、网站负责人的个人证件:

1)中国公民: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2)非中国公民:提交护照复印件两份。

3、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网站负责人的任职证明。(附件二)

4、加盖公章的域名证书打印件(域名证书上的所有者名称,与备案主体信息中的主办单位名称一致。域名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如域名与主办单位不一致须填写 附件三 域名使用说明。)

5、网站若涉及须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内容的(医药类、教育类、论坛等):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文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6、信息安全责任书一式二份。(见附件四)

7、提供单位法人名称及身份证号码。

8. 用户需签署《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网站备案现场核验变更登记单》(一式三份) 。

1)《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填写 网站主办者单位、主办者域名和网站负责人签字处内容即可。

2)《网站备案现场核验变更登记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填写。

9.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网站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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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以上文档资料递送: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中心 亓佳莹收;递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1号航星科技园2号楼2层 联系人电话:51033075。电子版照片(电子照片文件名为备案号 照相人姓名,图像格式为JPEG )(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半身照800*600像素 纯白背景)可通过邮件:qijiaying@btte.net递送,邮件主题为“XX 公司XX 域名网站负责人照片”。

一、 期限内未按以上要求递送或提交相关说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备案,用户自行承担因信息不准确、

更新不及时而被采取的停止网站接入服务和注销备案等相应处理措施。

二、 对于域名主体单位需变更的,请网站负责人携带以上所有证件前往电报大楼进行现场核验手续。

(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1号 电报大楼营业厅。)并将“已核验说明”递交我公司。

提示:附件表格填写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网站负责人手签字填写盖章。

北京电信通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20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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