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ICP备案信息填写
河南省ICP 备案信息填写河南省ICP 备案主体信息填写要求①主办单位名称:形式上应完整填写网站主办者全称,如个人应填写个人姓名,企业应填写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公司名称。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以域名或数字等
河南省ICP 备案信息填写
河南省ICP 备案主体信息填写要求
①主办单位名称:形式上应完整填写网站主办者全称,如个人应填写个人姓名,企业应填写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公司名称。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以域名或数字等符号或以网站名称信息代替网站主办者信息。
②主办单位性质:应与主办单位名称等信息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名称为某某公司,则主办单位性质应为企业。
③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应符合相应的格式要求,且与主办单位性质等信息(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个人等)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企业,不应填写军队代号或个人身份证等号码等非工商营业执照号码或非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④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应与网站主办者性质等信息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政府机关,则其上级主管单位不能为个人。
,⑤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应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例如,农村单位应详细填写到村,城镇单位应填写到街道门牌号或信箱号。
⑥办公电话:务必填写。号码应格式标准、内容真实准确,不得出现“010-00000000”等明显不真实的联系方式。
河南省ICP 备案网站信息填写要求
①网站名称:应与其主办单位性质等信息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个人的网站,不得以“某某有限公司”等与其主命名;主办单位性质为非政府机构或非政府授权机构的网站,不得以“某某市人民政府”、“某某监察”等公共事务关键字命名;主办单位性质为非国家级单位的网站,不得以“中国”“中华”“维权”等字头命名。无新闻(省委宣传部获得前置审批)、出版(省出版局获得前置审批)、教育(省教育厅获得前置审批)、卫生(省卫生厅获得前置审批)、药监(省食品药品监河南省通信管理局获得前置审批)、文化(省文化厅获得前置审批)、广电(省广电厅获得前置审批)等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网站,不得以相关领域关键词命名。如未经新闻管理部门前置审核同意的,不得以“新闻网”命名;未取得电子公告专项审批的,不得以“论坛”命名。含有bbs 的域名视为论坛。
②网站负责人姓名:应填写真实姓名全称,不得填报“王先生”、“李小姐”、“个人”或者加带数字或字母的姓名等明显不真实的姓名。
③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应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例如,农村单位应详细填写到村,城镇单位应填写到街道门牌号或信箱号。
④网站首页网址和网站域名列表:应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域名列表中应包含首页网址使用的域名,如首页网址为www.gongsibao.com 时,则域名列表中应含有“gongsibao.com ”这一域名。一个带www 的网站首页地址,只能对应一个不带www 的网站域名, 请分开添加填写。
,⑤IP 地址列表:应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不得出现“0.0.0.0”、“192.168.1.X ”等明显不真实的IP 地址。
⑥论坛、互动性栏目、博客的前置审批办理:请到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办理专项审批, 登陆河南省通信管理局网站,进入行政服务窗口,详细查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专项审批及备案相关文件后,将自备材料递交或邮寄河南河南省通信管理局一楼行政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371-65795119.
⑦经营性ICP 备案办理:网站内容为经营性质的,需办理经营性质ICP 备案。登陆河南省通信管理局网站,进入行政服务窗口,详细查看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相关文件后,将自备材料递交或邮寄河南河南省通信管理局一楼行政服务窗口。咨询电话:0371-65795119.
⑧关于多个域名首次备案的说明:备案单位为独立个体,即学校、企业、政府,请分开各自单独备案,取得独立的备案编号,不得以个人名义备案。
注:你的网站在不涉及前置审批,请不要在选项内容中打勾;如果没有你的网站服务内容,就无需选择。
河南省ICP 备案信息修改
(1)河南省ICP 备案首次报备用户信息修改
当你收到备案信息被退回通知或自己用用户名、密码登陆备案系统查询到的错误信息时,如需修改:自主备案用户,自行修改备案信息,错误原因均在登陆后首页面的“查看”中。接入商代为备案用户,由接入商修改备案信息。
请参照工信部备案网站首页公告栏《备案信息填报真实性和规范性的有关要求》或《用户首次报备流程》认真修改备案信息。
备案信息填写完成,从接入商核实递交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后,20个工作日内(工作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将给予备案或由于信息填写错误退回。在接入商未核实的情况下,通信管理局将无法看到
,用户的报备信息。
如需了解备案阶段状态或备案信息退回原因,请用户使用用户名、密码登陆备案系统进行查询,省通信管理局不接受用户备案进度方面和备案信息退回原因的查询及询问。
(2)ICP 备案信息变更用户信息修改(已取得过备案编号)
当你收到备案信息被退回通知或自己用用户名、密码登陆备案系统查询到的错误信息时,如需修改:均由接入商进行修改。
将用户名、密码递交接入商后,接入商将参照工信部备案网站首页公告栏《备案信息填报真实性和规范性的有关要求》或《用户首次报备流程》认真修改前期所有备案信息,包含新增网站信息、修改主体、网站信息等。
备案信息填写完成,从接入商核实递交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后,20个工作日内(工作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将给予备案或由于信息填写错误退回。在接入商未核实的情况下,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将无法看到用户的报备信息。
如需了解备案阶段状态或备案信息退回原因,请用户使用用户名、密码登陆备案系统进行查询,河南省通信管理局不接受用户备案进度方面和备案信息退回原因的查询及询问。
河南省ICP 备案受理机构: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民航路8号 邮编:450008
河南省ICP 备案注销业务覆盖范围:
郑州市、开封市、平顶山市、洛阳市、商丘市、安阳市、新乡市、许昌市、鹤壁市、焦作市、濮阳市、漯河市、三门峡市、周口市、驻马店市、南阳市、信阳市、济源市、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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