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押 | 拘禁。 |
拘捕 | 逮捕。 |
拘留 |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到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拘留的法定情形有:(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拘禁 | 把被逮捕的人暂时关起来。 |
逮捕 | 人民法院、人民 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间内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并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逮捕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 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