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亦作“假貣”。借贷。《晏子春秋·问下二三》:“称财多寡而节用之,富无金藏,贫不假贷。”《后汉书·樊宏传》:“其素所假贷人閒数百万,遗令焚削文契。”《新唐书·高瑀传》:“自 大历 后,择帅悉出宦人中尉,所输货至鉅万,贫者假貣富人,既得所欲,则椎斲膏血,倍以酬息。”宋 苏辙《民政下》之二:“卹小民之所急,而夺豪民假贷之利。”清 钮琇《觚賸续编·严拒夜饮》:“亭林先生 ……善於治财,故一生羈旅,曾无困乏。东海 两学士宦未显时,常从假贷,累数千金,亦不取偿也。”
2.宽宥。《后汉书·安帝纪》:“方今盛夏,且復假贷,以观厥后。”李贤 注:“假贷,犹宽容也。盛夏不可即加刑罚,故且宽容。”唐 孟棨《本事诗·怨愤》:“吴武陵 ……贜罪狼籍,勑令 广州 幕吏鞫之。吏少年科第,殊不假贷,持之甚急。”宋 司马光《涑水记闻》卷七:“太宗 时,大臣得罪者,贬謫无所假贷,制辞极言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