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亦作“瑕舋”。可乘之隙;嫌隙,隔阂。《史记·李斯列传论》:“李斯 以閭阎歷诸侯,入事 秦,因以瑕衅,以辅 始皇,卒成帝业。”汉 阮瑀《为曹公作书与孙权》:“每览古今,所由改趣,因缘侵辱,或起瑕舋。”清 方苞《蜀汉后主论》:“夫 孔明 之殁,其年乃五十有四耳,使天假之年,而得乘 司马 氏君臣之瑕衅,虽北定中原可也。”清 陈梦雷《绝交书》:“海贼虽已连和,彼此未忘瑕衅,不若各散流言,使二逆相图,以分兵势。”
2.引申指事端。清 薛福成《乙亥应诏陈言疏》:“﹝西人﹞恃其诈力,要挟多端。违一言而瑕衅迭生,牵一髮而全神俱动。”
3.指罪过,过失。《后汉书·第五伦传》:“然诸出入贵戚者,类多瑕衅、禁錮之人,尤少守约安贫之节。”《北史·苏威传》:“威 自陈精诚不能上感,瑕衅屡彰,罪当万死。”《旧唐书·文苑传下·唐次》:“﹝皇帝﹞乃詔掌文之臣 令狐楚 等……叙(忠贤者)瑕衅之本末,纪謡諑之浅深,编次指明,勒成(《元和辨谤》)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