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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亦作“批回”。粮物、人犯等送达时上级官府给的批示回文。明 沉德符《野获编补遗·户部·江南白粮》:“各项料物,有索取银四百餘两,乃得批迴者矣。”《古今小说·沉小官一鸟害七命》:“却説 沉昱 在路,饥餐渴饮,夜住晓行,不只一日,来到 东京。把段疋一一交纳过了,取了批回。”清 梁绍壬《两般秋雨盦随笔·侯元经》:“﹝ 侯元经 ﹞年五十,官 江 左县丞,解餉户部,为库吏需索,不即予批迴,侯 大窘。”
2.见“批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