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 2024
感恩一路有你
首页 > 繁体
1.谓总摄己职。《书·伊训》:“百官总己以听冢宰。”孔 传:“伊尹 制百官以三公摄冢宰。”《论语·宪问》:“君薨,百官总己以听於冢宰三年。”朱熹 集注:“总己,谓总摄己职。”《后汉书·献帝纪》:“曹操 自为司空,行车骑将军事,百官总己以听。”
2.谓总揽大权。《宋书·恩倖传·戴法兴》:“时太宰 江夏王 义恭 録尚书事,任同总己。”《隋书·皇甫绩传》:“宣帝 崩,高祖 总己,绩 有力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