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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配享。《宋史·仁宗纪二》:“庚子,议 太祖、太宗、真宗 庙并万世不迁;南郊升侑上帝,以 太祖 定配,二宗迭配。”《宋史·礼志二》:“七年正月,詔南郊以 太祖 定配。”
2.犹定亲。清 李渔《风筝误·贺岁》:“寧可迟些,决不肯草草定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