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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有人家分一些财产给儿子,使其自立门户。《资治通鉴·汉文帝六年》:“秦 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贫子壮则出赘。”清 方苞《仁和汤氏义田记》:“自 秦 人子壮出分,后世沿以为俗;期之兄弟,能不异居与财者,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