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五户。古代以为户籍编制的基层单位。周 代以五家为一比,春秋 时 齐国 管仲 以五家为一轨。《周礼·地官·大司徒》:“令五家为比,使之相保。”《管子·小匡》:“制五家为轨,轨有长,六轨为邑。”
2.指 黄帝、高阳、高辛、唐尧、虞舜 五帝。《史记·天官书论》:“自初生民以来,世主曷尝不历日月星辰?及至五家、三代,绍而明之。”张守节 正义:“五家,黄帝、高阳、高辛、唐 虞、尧 舜 也。”
3.指 黄帝、颛顼、夏、殷、周 五代的历法。《史记·太史公自序》:“五家之文怫异,维 太初 之元论。”张守节 正义:“五家谓 黄帝、顓頊、夏、殷、周 之历。”
4.指传《春秋》的 左氏、公羊氏、穀梁氏、邹氏、夹氏 五人。何休《<公羊传>序》“传《春秋》者非一”唐 徐彦 疏:“旧云,传《春秋》者非一者,谓本出 孔子,而《传》五家。”参阅 唐 陆德明《经典释文》卷一。
5.指治《春秋穀梁传》的 尹更始、刘向、周庆、丁姓、王彦 五人。《后汉书·贾逵传》:“虽为古学,兼通五家《穀梁》之説。”李贤 注:“五家,谓 尹更始、刘向、周庆、丁姓、王彦 等,皆为《穀梁》。”
6.谓五行家。《后汉书·桓郁传》:“帝自制《五家要説章句》,令 郁 校定於 宣明殿。”李贤 注:“此言‘五家’,即谓五行之家也。”
7.指 北周、北齐、南朝 梁、南朝 陈、隋 五朝。《新唐书·令狐德棻传》:“议者以 魏 有 魏收,魏澹 二家,书为已详,惟五家史当立。德棻 更与秘书郎 岑文本、殿中侍御史 崔仁师 次 周 史,中书舍人 李百药 次 齐 史,著作郎 姚思廉 次 梁、陈 二史,秘书监 魏徵 次 隋 史,左僕射 房玄龄 总监。脩撰之原,自 德棻 发之。”
8.今文经学家指 唐、虞、夏、殷、周 五代。清 刘书年《周时书分四代》:“三科之条,五家之教。三科,谓 虞、夏 一科,商 一科,周 一科也。古文家説也。五家,谓 唐 一家,虞 一家,夏 一家,殷 一家,周 一家也。今文家説也。”章炳麟《訄书·正名杂义》:“夫三科五家,文质各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