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亦称“緑头籤”。清 制,凡进见皇帝者,皆用粉牌书写姓名、履历。牌头饰绿色者称绿头牌。清 昭槤《啸亭杂录·绿头牌》:“定制:凡召见、引见等名次,皆用粉牌书名,雁行以进。王、贝勒用红头牌,公以下皆用緑头牌,缮写姓名、籍贯及入仕年岁、出师勋绩诸事,以便上之观览焉。”
2.清 代沿 明 制,凡遇紧急事务或事涉琐细,由六曹章奏者,即用绿头木牌,以满文书节略于其上,称为绿头牌。清 王士禛《池北偶谈·谈故二·绿头牌》:“国朝六曹章奏,悉沿 明 制。惟紧急事或涉琐细者,则削木牌而緑其首,以 满洲 字书节略于其上,不时入奏取旨,不下内阁票拟,谓之緑头牌子,盖古方策遗意也。”
3.清 代用以捕人或赦免罪人的木牌。用绿色漆牌头,称绿头牌或绿头籤。《<赖古堂集>附录·年谱》:“世祖皇帝 升遐凭几之际,詔赦在狱诸人,呼名至公,大臣云,单有緑头牌赦尔,尔係大臣,宜向闕谢恩。”清 孔尚任《桃花扇·馀韵》:“抽出緑头籤,取开红圈票,把几个白衣山人吓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