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 2024
感恩一路有你
首页 > 繁体
改变职务。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大总统宣布参议院议决临时约法》:“法官在任中,不得减俸,或转职,非依法律受刑罚宣告,或应免职之惩戒处分,不得解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