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有官府印信的文书。唐 元稹《叙诗寄乐天书》:“由是诸侯敢自为旨意,有罗列儿孙以自固者,有开导蛮夷以自重者,省寺符篆,固於几阁,甚者碍旨詔,视一境如一室,刑杀其下,不啻僕畜。”
2.符箓上所用的文字符号。宋 周密《齐东野语·野婆》:“徭 人集众刺杀之,至死以手护腰间不置,剖之得印方寸,莹若苍玉,字类符篆,不可识,非鑴非鏤,盖自然之文。”明 陶宗仪《辍耕录·漱芳亭》:“他日 伯雨 往謁诸公,惟 虞先生 不言儒者事,只问道家典故,虽答之,或不能详。末问:‘能作几家符篆?’曰:‘不能。’”
3.指符箓。明 郎瑛《七修类稿·国事八·散粥施药》:“嘉靖 二十年起,朝廷每岁一月,日散粥米二百石,丸药六千囊,粥则人给一杓,可三五口供也,药则衣金者百丸,并符篆汤方各一纸。”《清史稿·世祖纪二》:“壬戌,罢 太和山 贡符篆、黄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