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 2024
感恩一路有你
首页 > 繁体
1.犹立嗣。宋 岳珂《桯史·乾道受书礼》:“臣已立后,乃区处家事,为不还计。”宋 周密《齐东野语·洪端明入冥》:“金紫人怒方霽,曰:‘可与 骆氏 立后。’且命緑衣导之以回,转盼间,骆 之父母皆在焉。”
2.册立皇后。《史记·孝文本纪》:“上为立后故,赐天下鰥寡、孤独、穷困,及年八十已上、孤儿九岁已下,布、帛、米、肉各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