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 2024
感恩一路有你
首页 > 繁体
1.亦作“议恤”。对立功殉难人员,评议其功绩,给予褒赠抚恤。明 吴尚默《核叙平蜀功罪疏》:“皆委身殉国,置成败利钝於弗顾者,所当照例从优议卹,以旌忠勤者也。”清 俞樾《春在堂随笔》卷四:“同治 三年,护理 浙江 巡抚、布政使 蒋公 益澧 以其事闻,詔从优议恤。”陈夔龙《梦蕉亭杂记》卷二:“楚材兵轮管带首先开砲之 孟宪德,业已病故,不及身邀显擢,仅得从优议卹。”
2.见“议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