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讲说儒家经义。《晋书·礼志下》:“魏 正始 中,齐王 每讲经遍,輒使太常释奠先圣先师於辟雍,弗躬亲。”《新唐书·儒学传上·孔颖达》:“帝幸太学观释菜,命 颖达 讲经。毕,上《释奠颂》,有詔褒美。”清 黄宗羲《陈夔献墓志铭》:“於嗟 夔献,立会讲经,十年之后,人物峥嶸。”
2.讲说佛教经典。旧日法会讲经,以繁复的仪式开始,而后由都讲唱经题和经文,讲师讲说经义。后来的俗讲仍沿用此一程式,发展为变文,始由一人讲唱。《正法华经·安行品》:“佛语傅首曰:‘菩萨先处二法乃应讲经:一曰威仪,二曰礼节。’”北魏 杨衒之《洛阳伽蓝记·崇真寺》:“讲经者心怀彼我,以骄凌物,比丘中第一麤行。”
3.指讲说道教经义。清 焦循《送郡太守尹公归里序》:“县役 聂兆何 者,诡称道士,率妻子占据 东岳庙,讲经高会,诱妇女入寺,里之愚民,不惜供以钱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