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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谓谦让不肯为盟会之主。《左传·桓公二年》:“特相会,往来称地,让事也。”杨伯峻 注:“相会必有主人,单独二人相会,则莫肯为主,两人相让,故云让事。”
2.推辞职掌之事。《管子·大匡》:“持宗庙社稷者,不让事,不广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