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平原省 |
繁体字 | 平原省 |
百科释义 | 平原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原省级行政区名,现已撤销,面积大约为50000平方千米,其范围大致是春秋时期诸侯国卫国的旧地。1945年3月29日(民国三十四年),河南新沦陷区被日军划为平原省,河南省保留原黄河以南的部分,设省公署于郑州,张澄云任伪省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立平原省,省会新乡市,由中央直接领导。辖新乡、安阳、湖西、菏泽、聊城、濮阳等6专区,新乡市、安阳市2地级市,共56县、1矿区、5镇。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将新乡专区、安阳专区、濮阳专区,新乡市(地级)、安阳市(地级)划归河南省;菏泽专区、聊城专区、湖西专区划归山东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