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释义 | - 具庆 [jù qìng]
《诗·小雅·楚茨》:“尔殽既将,莫怨具庆。”郑玄 笺:“同姓之臣,无有怨者,而皆庆君,是其欢也。”后以“具庆”称君臣同欢。 唐 白居易 《答百寮<谢许追游集宴表>制》:“今四表无事,三农有年,思与羣情,同其具庆。” 谓父母俱存。 《二程遗书》卷六:“人无父母,生日当倍悲痛,更安忍置酒张乐以为乐?若具庆者可矣。” 明 宋濂 《<望云图诗>序》:“人之壮年有大父母、父母俱存而号重庆者矣;下此,则父与母无故而号具庆者矣。”旧时填写履历,父母俱存者,书“具庆下”。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慈恩寺题名游赏赋咏杂记》:“ 寳历 年中, 杨嗣復 相公具庆下,继放两榜。” 元 刘壎 《隐居通议·杂录》:“ 咸淳 七年同年小録……字 鼎卿 ,小名 鼎 ,小字 技金 ,第鼎一,具庆下。” 指父母双亲。 金 王若虚 《恒山堂记》:“公以妙龄贵显,而居具庆之下,日思所以奉二亲之欢,谓可以备燕息而资观览者,莫若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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