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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使用不当,是什么情况?又该怎么做呢?

浏览量:1474 时间:2020-10-13 11:29:00 作者:bianji

很多朋友可能会遭遇这样的情况,就是商标使用不当。但什么是商标使用不当呢?却并不是很清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第四十四条规定商标使用不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那出现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做呢?

1、注册商标的使用,不可以随意更改其中的细节

在使用商标标识时,应和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保持一致。只能按比例放大或缩小,不可以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比如不可擅自将注册时的楷体字,换成的字。一些改动幅度较大的,甚至可能构成注册商标冒充、改变。如果恰好又与他人注册的商标近似,便可能构成了商标侵权。

2、注册地址变更、注册名称变更,需及时办理商标变更手续

注册商标要办理变更注册人的地址,名称等,必须提出变更申请。申请人已经提交了注册申请,但没有还没有获准注册的。其地址、名称等又需要变更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关的变更手续。如果是继承、合并改制等造成的商标专用权转移,则要办转移手续。

3、商标注册后,要按期续展

注册的商标只有十年的有效期。自核准注册之日算起,期满时,仍要继续使用该商标的话。商标注册人就需要在,期满前一年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期满后,未能办理续展手续的。会被给予半年的宽展期。过期仍未办理续展手续的,将被是为放弃该商标。会被注销其注册商标。

另: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十年,且是从上一届商标有效期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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