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代码分类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的相关说明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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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4 17:49:46
作者:admin
统计用区划代码和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的相关说明有哪些?
《统计区划法》、《城乡统计区划法》已于2010年5月20日在国家统计局第五次常务会议上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准则的编制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法》和《统计区划法》、《城乡区划法》的有关规定为依据。《规范》除制定原则外,还根据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和村、居委会的实际建设衔接情况制定。
城乡分类代码是怎么看的?
1. 打开浏览器,搜索“国家统计局”进入主界面。
2. 在统计数据中找到“统计标准”。
3. 点击“统计区划和城乡区划编码”。
4. 依次选取年、省、市、县,当面积为111个主城区、112个城乡结合部、121个镇中心区、122个乡镇结合部、123个特殊区时,城市化率为城市属性区,210个镇中心区,220个村为农村属性区。
城乡代码划分?
根据国家统计局《城乡统计区划规定》和《统计区划规范和城乡区划规范编制细则》,除220号村和111号主城区确定为城市外,其余城乡结合部112区、镇中心区121区、镇乡结合部122区、特殊区123区、镇中心区210区可划为村庄,居民仍需考虑工作生活条件或主要收入来源是农业还是非农,以确定相关损失是否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城乡划分代码怎么看?
您可以进入国家统计局查询,文件名为“2015年统计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统计分区代码
1。统计区划代码由1-12位代码组成,代码如下:
(1)第一至第二位为省级代码;
(2)第三至第四位为地级代码;
(3)第五至第六位为县级代码;
(4)第七至第九位为乡级代码;
(5)第十位到第十二位是村级代码。
城乡划分代码
1。城乡划分代码由13-17位组成,代码如下:
(1)第13-14位为城乡属性代码;
(2)第15-17位为城乡分类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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